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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老陈报废汽车回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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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商务厅关于暂停2025年云南省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的公告时间:2025-10-21
各州市商务局、各汽车销售企业、广大消费者: 根据消费品以旧换新有关政策要求和云南省专项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现将暂停2025年云南省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 自2025年11月1日00:00起,暂停云南省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 在2025年11月1日(不含)前取得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和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全部证明资料并符合条件的,给予补贴。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应于2025年12月10日(含)前提交补贴申请(含修改或补充资料)。 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和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4类证明资料中任意资料是在2025年11月1日(含)后取得的,暂停补贴申请。 二、暂停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 自2025年11月1日00:00起,暂停发放云南省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名额。 在2025年11月1日(不含)前已获得补贴名额的,按补贴名额有效期执行。如需修改或补充资料的,应于2025年12月10日前通过原渠道提交。 三、其他事项 补贴标准、补贴条件、申领流程等有关要求不变。 根据国家和我省后续最新政策要求,结合专项资金剩余情况,如有新的政策调整将另行公告。 云南省商务厅 202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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