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厅(局、委)、财政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有关决策部署,按照《交通运输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62号)要求,加快报废高耗能高排